山东烯烃厂火炬南侧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修复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烯烃厂火炬南侧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修复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烯烃厂火炬南侧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修复已由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关于烯烃厂火炬南侧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修复基础设计的批复》
以齐鲁分函〔2024〕105号)下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烯烃厂火炬南侧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修复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区域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300天(自工程开工日期至中间交接日期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75.0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含甲供主材 1.76万元)。
2.5标段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编制的“烯烃厂火炬南侧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修复方案”,采用水平阻隔、地下水垂直阻隔和地下水抽出处理修复技术,对烯烃厂火炬南侧地块进行修复治理。包括水平阻隔面积约8550平方米,垂直阻隔长度约736米、深度约8米,并增设地下水抽出井、地下水监测井、潜水泵等设施,将抽出水外送处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其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