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日期:2025年3月20日
国内公告公开招标招标编号:FCLW-CW-09:0733-24254369
FCLW-CW-11:0733-24254364
1. 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新余市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江西新余孔目江流域洪水防控及环境治理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
FCLW-CW-09:霞江防洪和环境治理和FCLW-CW-11:孔目江(欧里段)防洪的土建工程项下的合格支出。
2.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联系信息如下)受新余市渝水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FCLW-CW-09:霞江防洪和环境治理业主,联系信息如下)及新余现代农业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FCLW-CW-11:孔目江(欧里段)防洪的土建工程业主,联系信息如下)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合同包号和名称:FCLW-CW-09:霞江防洪和环境治理
区县: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资金来源: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合同包号和名称:FCLW-CW-11:孔目江(欧里段)防洪的土建工程
区县: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资金来源: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FCLW-CW-09:霞江防洪和环境治理主要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生态护岸工程、河道疏浚工程、生态缓冲带工程、穿堤涵管工程四部分;
(1)新建生态护岸工程:新建生态护岸共21.8km(为河道两岸共计长度);
(2)河道疏浚工程:河道疏浚河道23.33km,疏浚量2.48万m3;
(3)生态缓冲带工程:湿地缓冲带1~20m宽,面积约7.30万m2;
(4)附属建筑物工程:新建穿堤涵管24座,下河踏步17处,详细内容参见清单。
工程工期:12个月
FCLW-CW-11:孔目江(欧里段)防洪的土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护岸整治工程、疏浚清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附属建筑物工程四部分;
(1)疏浚清淤工程:干流清障1085m3,支流清障684m3;
(2)护岸整治工程:干流新建护岸两岸共计6.82km(其中:格宾石笼护岸3.80km、阶梯生态框护岸2.42km,松木桩护岸0.60km),支流新建护岸两岸共计6.48km(其中:格宾石笼护岸1.50km、阶梯生态框护岸4.98km);
(3)生态修复工程:新建生态缓冲带2.55万㎡;
(4)附属建筑物工程:排水涵管6座、下河踏步15处,详细内容参见清单。
工程工期:12个月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单个或多个合同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对授予多个合同提供折扣,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明确这些折扣及使用这些折扣的方法。
3. 按照亚洲开发银行的单阶段单信封国内公告公开招标程序进行招标,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来源国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jxsggzy.cn/)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于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23日期间,从网上(https://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新平台已具备运行条件,本次招标按要求在新平台进行,点击右侧中部“交易主体登录”按钮登录交易平台后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资料,新平台中有关系统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澄清回复或补遗文件将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s://www.jxsggzy.cn),请投标人时刻关注系统,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不对投标人是否看到澄清回复或补遗文件负责。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FCLW-CW-09:霞江防洪和环境治理
资质要求:对于国内投标人,土建工程承包商、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无论是单一投标人或者是联合体的各成员)应该是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国外投标人应具有同等水平的认证资质;
未履行合同记录:根据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因承包商违约造成的未履行合同事件。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是指争端或诉讼已根据有关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得以解决,并且投标人不再有任何上诉空间或者上诉机会。
未决诉讼:所有未决诉讼总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所有未决的诉讼按照投标人败诉统计。
历史财务状况:提交过去3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业主可以接受的其它财务报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如果投标人递交的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国家没有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年均施工营业额:根据过去3年(2021年-2023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财务资源:投标人必须证明其最近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加上任何信贷或者其它融资渠道,(不包括合同预付款),扣除其现有合同承诺的现金流必须能够满足人民币300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
一般经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5年的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的经验。
特殊经验:
(1)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里,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98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成功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
每个合同均应包括以下相似内容:护岸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河道清淤整治工程。
(2)上述合同或上述2.4.2
(1)规定期限里投标人实施的其它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一些关键工程:无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