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安徽水利安徽水利蚌埠公司蚌埠蚌山-宁波鄞州产业合作园(中创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标段2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特别提醒:不同投标人出现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或者不同机器由同一人操作)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将对违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不予退还赔偿金。
一、项目名称:蚌埠蚌山-宁波鄞州产业合作园(中创新能源产业园)项目
项目地点: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中环线北侧,M-H-21路南侧
二、招标编号: ACEG-202503915001
三、招 标 人:安徽建工水利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四、招标内容: 主体工程劳务 分包,主要工作量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类要求: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内) 。
3.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金额不少于800万元主体工程劳务施工业绩合同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对应业绩任意一期金额的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原安徽顺宁库内班组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其顺宁库内班组近三年的业绩可作为投标单位业绩。顺宁库内业绩提供任意一期结算单。
4.拟派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开标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安全员:1人(需持安全员C证),施工员:4人,电工:1人(需持电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