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幸福河湖水美家园评定及推广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幸福河湖水美家园评定及推广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1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0899-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幸福河湖水美家园评定及推广
预算金额:144.93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4.93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组建“幸福河湖·水美家园”专家评定团队,组织开展评定及复核工作;搭建“幸福河湖·水美家园”宣传平台,开展群众参与的投票工作。
通过海报、长图、短视频、宣传片、图文展示等多种方式宣传“幸福河湖”“水美家园”典型成果,吸引更多人关注河湖治理工作,最终营造社会各界共建共治共享幸福河湖水美家园的良好氛围;
结合现场调研反馈和结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幸福河湖·水美家园”评定工作的操作技术研究,形成进一步的技术性参考对标评定创建内容。并制作评定标准内容手册和可视化的讲解视频。
组织开展国家层面、北京市河长制政策梳理,调研北京市河长制工作机制组织体系、运营模式及日常工作内容;设计北京市河长制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对象、目的、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流程与内容;针对性开展河道现场查看及调研、通过河长制公示牌电话测评以及社会性评价调查,进行综合性评估分析,并撰写报告材料。详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其它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拔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拔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