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利国乡农村畜禽粪污无害化综合治理项目(利国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利国乡农村畜禽粪污无害化综合治理项目(利国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利国乡农村畜禽粪污无害化综合治理项目(利国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二次)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8日09: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BZZHGP-2025-0023
注:【本项目为采购人自行委托组织采购的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利国乡农村畜禽粪污无害化综合治理项目(利国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二次)
预算金额:2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5万元
采购需求: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技术服务内容包含编制山东省滨州市利国乡农村畜禽粪污无害化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完成项目申报入环保金融项目库。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准予入库。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