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昌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平昌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平昌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3-511923-04-01-761779】FGQB-03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昌泓源青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国内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昌泓源青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3-511923-04-01-761779】FGQB-037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皓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经开区星光工业园。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处理能力 0.4 万吨/日工业污水厂一座。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施工3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
(1)设计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且满足并配合施工阶段及后续服务等;
(2)施工内容包含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3)设计和施工均需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