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张经审字【2025】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众联国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张家口垣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50.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477.55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永兴东大街(南华嘉园南侧路段)全长337.796米,宽30.00米;新建规划路(永兴东大街至朝阳东大街)全长468.498米,宽20.00米;配套建设道路及便道,铺设雨水管网及污水管网,安装路灯、交通安全设施并砌筑道路两侧挡墙等, 建设地点: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2.2招标范围:设计工作: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总承包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施工内容: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总承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 计划工期: 274日历天 。 2.4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