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400吨年纳米级稀土氧化物产线项目-灼烧窑炉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1400吨年纳米级稀土氧化物产线项目-灼烧窑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400吨年纳米级稀土氧化物产线项目-灼烧窑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长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以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工信备[2025]F060012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代理机构为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400吨年纳米级稀土氧化物产线项目-灼烧窑炉设备采购项目,对灼烧窑炉设备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品目号投标货物主机品牌制造商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