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弥陀镇2025-2026年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弥陀镇2025-2026年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太湖县弥陀镇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项目立项(审批)的批复、发改许可字[2023]258号;
1.4
招标人:太湖县弥陀镇人民政府;
1.5项目业主:太湖县弥陀镇人民政府;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弥陀镇2025-2026年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H5GC25A01G021;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5GC25A01G021;
2.5建设地点:太湖县弥陀镇;
2.6建设规模:弥陀镇2025-2026年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位于太湖县弥陀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标准化4层厂房,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消防、道路、绿化、雨污水、强弱电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2.7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2.8计划工期:296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建筑工程-施工;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