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武邑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武邑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邑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武邑县行政审批局以武行审审批【202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邑经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邑经开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6827.5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128.87亩,铺设DN100-300的给水管道约5117米,DN150-600的污水管道约1465米,DN300-600的雨水管道约3751米,并配套建设标准化厂房及其他附属用房等,建筑面积93644.69平方米 。一标段:1#、3#、5#、6#、9#厂房、附属用房1、附属用房2、附属用房3及泵房水池工程施工;二标段:2#、4#、7#、8#、10#、11#、12#厂房及室外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 武邑县城东北侧北加工园区 。
2.2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3质量标准: 合格 。
2.4其他: /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 82422408.85 元,二标段 85264392.68 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40000平米以上工业建筑工程业绩,须包含钢结构工程内容 业绩;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