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抚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抚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市抚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抚审批字【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区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申请上级资金80%及区配套资金2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2.1.2地点:抚宁区留守营镇。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现状厂区内建设内容:复合粉末载体投加间、生物载体分离回收间、变配电间(MCC3)、一期氧化沟改造、二期生物池改造、二期高效沉淀池改造、鼓风机房改造及出水仪表间改造等。新增用地9681.32平方米内建设内容:提升泵房及臭氧高级催化氧化池、反洗废水池、液氧站、臭氧制备间及变配电间(MCC4)及值班室等。
2.1.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及项目所在地省市地方性规定。
2.1.5设计服务期限:30天(日历日)。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