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博爱医院)污水处理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博爱医院)污水处理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博爱医院)污水处理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9695
项目名称: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博爱医院)污水处理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 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博爱医院)污水处理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博爱医院)污水处理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本项目不分包组,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