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磐石市九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50403FJSZ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磐石市九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磐发改审批字{2025}2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服务9个镇,合计人口22020人,其中松山镇、朝阳山镇、呼兰镇、富太镇、石咀镇、驿马镇、取柴河镇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牛心镇采用集中收集+转运处理,红旗岭镇集中收集后排入拟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1)收集系统:污水管线总长33028m,其中:DN3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污水管线21019m,DN200upvc出户管5025m,DN300聚乙烯PE管压力管线33m,DN150聚乙烯PE管压力管线879m,DN100聚乙烯PE管压力管线1395m,D325*8焊接钢管过河段管线64m,d800混凝土套管58m,DN400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线1015m,DN500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线1874m,DN600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线1647m,d1000混凝土套管19m;玻璃钢污水收集转运池1座,规模为100m3/d(选用2个50m3成品玻璃钢结构);一体化泵站2座;及污水管线其它附属设施。
(2)处理系统: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站7座,朝阳山镇、取柴河镇规模为100m3/d,松山镇、呼兰镇、富太镇、石咀镇、驿马镇规模为200m3/d。
2.2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建设地点:涉及九个镇,分别为红旗岭镇、朝阳山镇、牛心镇、松山镇、呼兰镇、富太镇、石咀镇、驿马镇、取柴河镇镇区内。
2.4 计划工期:2025年5月1日-2026年3月31日,11个月,共334日历天。
2.5 工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监理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招标控制价:费率报价,最高费率为1.5%。工程竣工后,由财政评审中心对工程结算先进行评审,以建安费结算审定值做为结算依据,乘以投标报价费率即为结算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6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