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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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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垃圾无害化分类治理中型转运站及大件垃圾处理车间项目(一期)已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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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浦城县发展改笔和科技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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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浦发改〔2024]基字 319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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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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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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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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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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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南浦街道民主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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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1 座 200t/d?活垃圾转运站,服务范围为浦城县 中?城区,本项?总征地约 12748m2,总转运规模 200t/d,总建筑?积约 2208.7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通?平、?艺系统建筑?程、设备及系统 安装?程,转运站房、垃圾压缩系统、除尘除臭系统、转运?辆、上料坡道 及站区道路、挡墻和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及设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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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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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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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1 座 200t/d?活垃圾转运站,服务范围为浦城 县中?城区,本项?总征地约 12748m2,总转运规模 200t/d,总建筑?积约 2208.7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通?平、?艺系统建筑?程、设备及系统 安装?程,转运站房、垃圾压缩系统、除尘除臭系统、转运?辆、上料坡道及站区道路、挡墻和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及设备;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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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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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工程合同额 1000~3000 万元(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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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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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933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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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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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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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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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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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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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