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河流域霍邱段城东湖主要支流湿地净化工程设计项目公告
淮河流域霍邱段城东湖主要支流湿地净化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河流域霍邱段城东湖主要支流湿地净化工程设计项目已由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六安市霍邱县。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针对城东湖流域特点,依据流域综合整治水污染治理目标,对主要的入湖支流采取湿地措施改善城东湖的水环境质量。主要建设4处用于削减入河污染,共36.5万㎡净化湿地构建。(1)新河净化湿地。新河入汲河口新建湿地1处,占地面积约14.1万㎡。建设内容包括沉淀塘、生物接触氧化塘、生态滤床+矿物质单元、组合式生态塘及沉水植物净化塘。(2)孙桥堰沟净化湿地。孙桥堰沟入汲河口新建湿地1处,占地面积约13.3万㎡。建设内容包括沉淀塘、生态滤床+矿物质单元、组合式生态塘及沉水植物净化塘。(3)郭圩大沟净化湿地。郭圩大沟入城东湖河口新建湿地1处,占地面积约7.7万㎡。建设内容包括沉淀塘、生物接触氧化塘、生态滤床+矿物质单元、组合式生态塘及沉水植物净化塘。(4)孟集镇南侧排水渠净化湿地。孟集镇南侧排水渠入城东湖河口新建湿地1处,占地面积约1.4万㎡。
(5)汲河入湖口湿地项目。
(6)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本设计项目包括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 (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成果移交等工作,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 最高限价: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 9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治理(水生态综合整治、治理、提升或修复等)工程。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规模参数若不能在批复文件当中体现的须提供项目招标单位证明材料),时间以批复文件落款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3.3
(1)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
3.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得超过 2 家;牵头方应为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