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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5 数据编号: 793813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克县奥吞勒克水库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克县奥吞勒克水库项目经理部
   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2002-ATLKWS-WC-2025-036
 
  1.招标条件及依据1.1 本建设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奥吞勒克水库项目经理部,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以新政含〔2019〕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阿克陶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专项债,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奥吞勒克水库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次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2.1.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奥吞勒克水库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总投资为 41383.38 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为 37803.37 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为 2085.40 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 762.46 万元,水保持工程投资为 732.15万元。本工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结束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合同工期为26个月。
奥吞勒克水库工程任务为沉沙、养殖场供水,兼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本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3321.12亩,其中永久用地为2777.69亩(包括其他草地1867.77亩、公路用地295.09亩、沟渠用地165.29亩,设施农用地97.03亩,裸土地577.15亩);临时用地为543.43亩(包括其他草地318.80亩,裸土地224.63亩)。工程主要由引水建筑物、大坝、供水兼放空建筑物、防洪堤等组成。水库设计总库容 875 万m3,调节库容819万m3(泥沙淤积前,淤积后为489万m3,死库容56万m3。大坝、引水建筑物、供水兼放空建筑物、防洪堤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水库正常蓄水位 1537.0m,坝顶高程 1540.0m,最大坝高 17.5m,水塔1座,通信光缆0.53km,10kv电力线10.2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包件划分一览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3建设地点:新疆克州阿克陶县玉麦镇九村
2.2.4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4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
3.2.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2.6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要求及供货业绩:
3.2.6.1生产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以满足招标方施工进度需求,在项目供应过程中,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增加生产力,确保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的及时供应,投标人需提供生产设备清单、生产场地规模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具备所承诺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工程政策的规定。
3.2.6.2供应距离:为保障水泥稳定碎石与沥青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施工材料供应的及时性,依据项目施工要求和材料特性,投标供应商水稳站与施工现场的直线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沥青混凝土生产站与施工现场的直线距离不得超过90公里。
3.2.6.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2023-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足1个财力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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