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化工泊位支管廊延伸工程施工监理的公告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化工泊位支管廊延伸工程施工监理(LYGXWGQ-GLYSJL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化工泊位支管廊延伸工程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化工泊位支管廊延伸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统筹徐圩港区四港池近期实施的50#-52#液体散货泊位的配套管廊、供电、供水、道路等设施建设,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支管廊延伸工程。支管廊主要服务连云港禾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50#-52#泊位)以配套其液体散货集疏运体系,满足泊位原料进口和产品出口的需求。
拟建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化工泊位支管廊延伸工程自己建支管廊西端至50#-52#液体散货泊位后方拟建1#引桥对应位置,中间跨越已建四区围堤,支管廊建设总长度660m。
本项目对应施工造价金额约7844万元人民币。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LYGXWGQ-GLYSJL标段,监理招标范围包括对上述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化工泊位支管廊延伸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造价等和工程其他事项配合管理。
2.3 监理服务期
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开工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支付尾款终止。其中: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企业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沿海(含江河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港口工程(监理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对应施工造价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监理项目的监理任务;
(4)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5)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