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十七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十七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鸡审批字【2023】1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80.61074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80.610745 万元,建设规模: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十七标段,包括本标段全部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地点: 鸡泽县境内 。 2.1.2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1.3质量标准: 合格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80.61074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 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04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