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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市交易中心)鼓楼区中心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小粉桥管线下地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码:NJSZ2500558-01SGG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楼区中心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鼓楼区中心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建审字[2019]2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厦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新厦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小粉桥管线下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鼓楼区
2.2 招标范围:鼓楼区中心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小粉桥管线下地工程(10KV),包括新建2孔CPVC排管78米、4孔CPVC排管45米、6孔CPVC排管17米;新建检查井17座、电缆过渡井71米、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柜基础5座、500kVA箱变基础5座等电力设施管线下地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05-30
计划竣工日期:2025-09-07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4 合同估算价:130481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
2.6 工程规模:鼓楼区中心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小粉桥管线下地工程(10KV),包括新建2孔CPVC排管78米、4孔CPVC排管45米、6孔CPVC排管17米;新建检查井17座、电缆过渡井71米、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柜基础5座、500kVA箱变基础5座等电力设施管线下地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其他说明: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负责人、材料设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20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电力杆线迁移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委托书或甲方单位出具的电力杆迁工程证明,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其他要求:
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含)、承修类五级(含)、承试类五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将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0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