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移动排涝车辆警灯采购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 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 采购140套移动排涝车辆警灯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次日起3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
2.3 交货地点: 成都市中心城区甲方指定位置 。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注:例如要求2021、2022、2023年无连续亏损,比选申请人2021、2022亏损或2022、2023或2021、2022、2023亏损,均不符合财务要求。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
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