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集团赛鼎公司-阀门-询比价项目公告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阀门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阀门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采购编号:K956.C00.P02.56-004)。采购人为赛鼎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标段(包)编号:K956.C00.P02.56-004/01
标段(包)名称:阀门-标段包01
* 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询价文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询价中同时投标;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报价人属于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合格供应商;
(5)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 2022年~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若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未获得,可提供2021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0万元(或等值货币),招标人需提供标明企业注册资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所报标段产品鉴定书和合格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许可的品种可以覆盖投标标段。证明申请人在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资料。
(7)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有近三年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业绩,至少提供3个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