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灵台县星火乡老户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星火乡老户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星火乡老户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灵环发【20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环境污染与防治监测监管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星火乡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亿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星火乡老户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灵台县星火乡老户村
建设规模:(一)污水工程:新建污水管道总长1761.5米,其中:DN200 UPVC污水支管692.50米,DN300HDPE双壁波纹管836.00米, DN400HDPE双壁波纹管233.00米,建设700x700mm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41座,配套承重型铸铁井圈、井盖及成套防坠网 41套,新建30.00m3玻璃钢化粪池1座。
(二)拆除及恢复工程:拆除及恢复砼路面421.10平方米,拆除及恢复入户出入口路面450.00平方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砖铺装路面33.00平方米,对现状40~50x50cm梯形排水边沟进行78.00米的加固与维修,对704.00平方米的菜畦管道区域进行素土回填至地面,拆除及恢复绿化带5.0平方米,拆除及安装花道牙1020.0米,拆除及安装砼道牙87.0米。
3.招标控制价:925880.16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184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 个标段,选择1家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3 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资料),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