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沈北新区蒲河防洪排涝治理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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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价人须知
8.1报价人资格要求
8.1.1 报价人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需提供能够全额开具本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1.2 报价人财务要求:要求报价人需有垫资供货能力,填写《资金垫付能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8.1.3报价人报价要求:报价人需按照采购人规定格式《首次报价表》报价,格式见附件六。
8.1.4 报价人供应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标的物的运输组织能力且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
8.1.5 报价人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报价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不在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以及使用单位上级公司处罚期内及《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黑、黄等级中。
8.2报价人资格审查资料
8.2.1报价人须在报价前填写《合规申明》(见附件五)(可作为独立包件,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1)“签字”和“日期”栏应手填;“姓名”和“职务”栏可手填,可机打;具体“日期”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签字”非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需加盖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