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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7 数据编号: 804032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酸、液碱购买(2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期工程、货物、服务外委等项目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除盐系统及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阳、阴树脂需要定期进行再生,再生用药剂为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盐酸、液碱。
2.2招标范围:(1)按要求提供合格盐酸、液碱;(2)运输盐酸、液碱和卸药。
采购数量(仅供报价参考):盐酸用量约为50吨/年,液碱用量约为70吨/年。本次招标为单价报价,履行合同时按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2.3交货期:招标人需用盐酸、碱液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方送货。供货方必须在接到电厂通知后,24小时内运抵电厂生产现场。
履约期限:为首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分年签订。
2.4质量标准:盐酸:符合GB 320-2006标准规定,总酸度(以HCl计)≥31.0%,铁≤0.002%,硫酸盐(以SO4计)≤0.005%,砷≤0.0001%,灼烧残渣≤0.05%,游离氯(以Cl计)≤0.004%
液碱:符合GB/T 11199-2006标准规定,氢氧化钠(以NaOH计)≥32.0%,碳酸钠(以Na2CO3计)≤0.04%,氯化钠(以NaCL计)≤0.004%,三氧化二铁(以Fe2O3计)≤0.0003%,二氧化硅(以SiO2)≤0.0015%,氯酸钠(以NaCLO3计)≤0.001%,硫酸钠(以Na2SO4计)≤0.001%,三氧化二铝(AL2O3)≤0.0004%,氧化钙(CaO)≤0.0001%。
2.5交货地点: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A:液碱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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