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一市两区”供排水地下管网建设及应急抢维修项目(EPC)监理招标公告
昌吉市“一市两区”供排水地下管网建设及应急抢维修项目(EPC)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65230125031800799003002)
本招标项目昌吉市“一市两区”供排水地下管网建设及应急抢维修项目(EPC)监理,经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字〔2025〕10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州级专项“一市两区产城融合发展财政配套补助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市“一市两区”供排水地下管网建设及应急抢维修项目(EPC)监理
2、项目规模:1.改造屯河路、规划路DN200-DN400供水管网3863.4米;2.新建规划路DN400排水钢筋混凝土管线396.6米;3.供排水管网及消防设施应急抢修及维护;4.建设排水信息化平台1套;5.供排水管网探测、诊断、普查等配套附属设施。
3、建设地点:昌吉市
4、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监理控制价:24.69万元)
5、资金来源:州级专项“一市两区产”城融合发展财政配套补助资金
6、监理服务期:计划2025年05月15日开工,2025年7月13日竣工。总工期60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和施工工期同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2.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具有2024年10月至2025年03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证明。
2.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2.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6、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未附有效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