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朝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淇县及示范区集中供热支管网工程管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鹤壁朝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朝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淇县及示范区集中供热支管网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968005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鹤壁市淇县及示范区集中供热支管网工程项目,六条支管网分别为:南海港湾西区支线、黄浦江路西延支线、富春江路支线(淇园路-燕山路)、永和路支线、人民路支线(淇园路-107)、人民路支线(淇水路-淇河路)管线长度及管径:管线总长度约6.01公里,管径:DN400-DN100。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及内容:鹤壁朝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淇县及示范区集中供热支管网”供热管网工程所需供热管材,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道(管径为 DN400-DN100)及管件和全焊接球阀,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
2.6交货期:分批交货,第一批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交付并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续每批次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交付并送至指定地点。
2.7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依据招标人书面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分批交货,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技术要求。
2.9质保期:项目整体交工验收合格后两个采暖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资质证书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2 年 1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1份合同中包含管径≥DN400且合同总金额400万元以上的保温管道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双方盖章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需递交产品业绩的供货清单复印件或扫描件。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的任意一张发票(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当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合同签订日期、管径、金额等)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合同相对方公章或电子签章)。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