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什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四批)补助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乌什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四批)补助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5]-087-1
项目名称:乌什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四批)补助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什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四批)补助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购买一批玉米秸秆,每捆重量约25公斤,揉丝、无发霉、无水泡,杂质率≤2%(杂质率包含泥土、地膜、滴灌带),水分≤15% (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