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点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新污染物监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重点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新污染物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远东国际招标采购网(www.szyd11.com、www.zgyd11.com)”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2025FE6699SZF-2
2.项目名称:深圳市重点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新污染物监测
3.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5.采购需求: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渔业生产的管理和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提供科学依据,通报重要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发布渔业环境灾害预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突发事故引起的渔业经济损失。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1月15日。
7.服务属性:非长期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中标后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至开标当日,未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