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水厂2025-2026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渝中区水厂2025-2026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日常广告制作服务的采购工作,加强对广告制作服务采购的组织领导,确保广告制作服务质量及合理价格,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2025-2026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询比价。
2.2比选范围: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采购/制作(详见采购/制作清单)。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止或累计支付合同金额达到中标价为止。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1质量要求:所提供的广告制作服务质量上乘、安装规范平整、满足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1.3.4的质量要求参选人应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按比选人需求量送货上门(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企及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有供货业绩的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0元的广告服务制作合同业绩至少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信誉要求
3.3.1在广告制作服务中,参选人不得擅自更换内容。如因参选人管理不善等原因,有不法分子篡改内容而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概由参选人负责(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3.3.2参选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参选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注:信誉要求第
(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后装入参选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参选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参选人”名单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