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月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月村)以东发政投(2019)2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月村)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月村):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月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建设范围月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主要包括接户管、污水收集支管、主管以及污水处理站建设。本工程将月村污水分片区处理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本次设计月村一片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 40m3/d,月村二片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m3/d,总设计规模 45m3/d,配套建设污水管道总长度为6430m,其中DN200 HDPE管2258m,DN300 HDPE 管 652m,pel10 入管约 3520m。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元): 4179342.52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月村):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