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生产运维及检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生产运维及检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生产运维及检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生产运维及检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jb-2025-07;
3.招标范围: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需求明细表;
4.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00%;
6.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9.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说明;
4.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
(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