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生态环境监测设施提升改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生态环境监测设施提升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LKL-MFX-2025-CG001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生态环境监测设施提升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民丰县分局生态环境监测设施提升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二氧化硫分析仪、二氧化氮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颗粒物手工比对监测,数据分析服务等(具体请详见采购文件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企业近半年(2024年11月-2025年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企业近半年(2024年11月-2025年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提供2024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及备案的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承诺书》。
(10)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