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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9 数据编号: 81340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尤溪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尤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厂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尤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厂内)项目施工招标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尤发改基[202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镇三头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投资约956016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含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池、接触消毒池、加药加氯间、鼓风机房、现状变配电间改造、现状氧化沟改造、基坑支护等土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560161元(含暂列金:26965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1000元、甲供材料费:3187277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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