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市釜溪河流域高新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釜溪河流域高新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釜溪河流域高新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2023】项批新1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和高新区财政投入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2023】项批新1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高新区釜溪河流域高新段。
2.2规模及投资额:1.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总面积约 95000 ㎡;2.建设河口人工湿地,总面积约 3000 ㎡,其中在易市小河入河口处 1100 ㎡ 、老烧房处支流入河口处 1900 ㎡;3 在熊家坝处修复人工湿地,湿地场地整理面积为9200㎡ ,植物收割面积为4600㎡ ,修复湿地建设面积为9200㎡,生态护岸长度建设为400m,进出水管道建设长度为35m 及标识牌 2 块。项目投资估算约 3475 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勘察服务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初勘、详勘、补勘、土石比报告、地下管道探测及沿线附属构筑物)、设计测绘、委托第三方进行岩土勘察审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服务主要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委托第三方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52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期限15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37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