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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6 数据编号: 817988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鹿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鹿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鹿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村内道路铺装及室外设施提升改造,外立面提升改造,新建挡墙及驳坎挡墙,新建排水管道和塑料检查井,环境用地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
2.2招标范围: 鹿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 信誉要求: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06 00:00:00 至 2025-05-12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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