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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7 数据编号: 819958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水下设备备品备件供应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水下设备备品备件供应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水下设备备品备件供应服务项目比选文件(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地址: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2.2 项目内容:我厂水下设备数量、型号、品牌较多,为保障维修及时性,我厂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供应备品备件,采购货物清单见附件:第五章供货清单(优先采购水务集团电子商城采购目录清单内产品)
2.3 送货地址: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西流沱四村160号附1号)
2.4 投资估算:本项目采购期内不超过30万元。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5收到甲方通知后,在72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时间短于72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6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招标人需求确定供货数量、时间、批次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8供货期:暂定12个月或采购期内超过30万元项目终止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必须满足第五章清单要求,此项为强制性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2 投标人保证按时供货供货3个工作日内到达比选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3 必须提供销售额为10万元的招标类似业绩1个;为保证供货质量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主要备件格兰富厂家销售授权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提供本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如合同未包含金额,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盖法人章的销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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