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辉南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紫境二期)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LYX-20250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紫境二期)监理(二次)已由辉发改审批〔2023〕1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辉南县博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22834㎡,规划建筑面积36749.56㎡,包括地上建筑面积36449.5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2515.07㎡,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595.08㎡;地下建筑面积300㎡;建设车库1991.34㎡、门卫15㎡、化粪池60m3、化粪池地下建筑300㎡、场区绿化7996.5㎡、车行道及停车场6695㎡、人行道4464㎡、围墙450m、大门2樘、供电管线900m、供水管线675m、污水管线900m、雨水管线1350m、弱电管线1350m、场区照明38盏、燃气管线675m、消防管网1350m、供热管网675m。
2.2工程建设地点为:辉南县朝阳镇内,东至立交桥、南至朝阳大街、西至钢圈厂、北至紫境小区一期地块。
2.3监理服务期限:与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4监理范围: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配备齐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投标。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4日16:30时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