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生态修复方案编制项目公告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生态修复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23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生态修复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呈“人”字形布置,由外向内由推荐航线、外航道外段经外航道内段、徐圩航道分别连接连云港区与徐圩港区。
本次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拟在连云港港15万吨级航道及连云港港30万吨级二期航道基础上扩建,具体布置如下:
1、服务于连云港区的航道
①庙岭航道、内航道(C-B-A):庙岭航道(C-B)长2.2km,双侧拓宽;内航道(B-A)长4.2km,双侧拓宽。
②外航道内段(A-W-Y):外航道内段全长17.3km,双侧拓宽、适当增深。
2、服务于徐圩港区的航道
①徐圩航道(X-Y):徐圩30万吨级航道长17.6km,适当增深。
②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增设徐圩航道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
③扩建人工锚位:在六号锚地增设1个30万吨级油船锚位。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LYG-30GKJ-STXF标段,招标范围为如下:
(1)根据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内容梳理;
(2)根据有关要求,结合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和环评报告书,确定生态跟踪监测范围、站位(侧线)布局、监测时间、监测方法等;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判断工程造成的生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生态修复措施;
(4)制定生态跟踪监测及其他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的经费概算和实施计划;
(5)编制本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并通过审查;
(6)编写本项目生态修复总结报告。
注:生态修复方案须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具备后续生态修复施工招标及实施的条件。
2.3 咨询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完成后30日内提交总结报告,并协助发包人完成送审及报批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