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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11 数据编号: 822736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中国铁建23局湖北宜来高速鹤峰东段云南庄至中坝(城区)连接线项目(管材)采购公告

中国铁建23局湖北宜来高速鹤峰东段云南庄至中坝(城区)连接线项目(管材)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CGJH-2504-7055
1.招标条件
1.1新建鹤峰连接线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建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宜来高速鹤峰东段云南庄至中坝(城区)连接线项目经理部,已由住建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鹤峰县公路建设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湖北交投鹤峰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现对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23局集团有限公司鹤峰连接线项目,位于湖北境内,起于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鹤峰东互通连接线,止于鹤峰城区容美镇中坝,起讫里程为351国道平交处,全长2.2km,合同工期:16个月;合同金额1.07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包含云南庄大桥一座/158米,满山红隧道一座/418米,路基土石方11万方,其中填方2.2万方、挖方8.8万方,管材混凝土涵洞6座/156.22延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管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管材年产50万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管材产能配套的管箍、异性接口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管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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