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马路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实施的大马路雨污分流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鼓楼区。
(2)工程总投资:约1545.86万元。
(3)工程建设内容:地铁火车站站至前进路新建3*2米雨水箱涵61.5米、DN1800雨水管顶管284米、DN300-600污水管道71米等。本标段预算1085.84万元。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与马场湖西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计划投资2000万元)、响山路雨污分流工程(批复投资2760万元)、三环南路(泰山路-风华南路)雨污分流工程(计划投资300万元,已完成招标)、青年路新建雨污分流工程(计划投资750万元)、前进路雨污分流工程(计划投资2300万元)为同一批招标项目,投标人限中1个标段(以开标时间为准,投标人为前一个项目的中标人,可以参与本批后续工程的投标、开标及评标活动,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联合体双方):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附承诺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2.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