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政采-竞争性磋商-ZC2025-816-2025年翔安区环保网格化监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C2025-816 项目概况
2025年翔安区环保网格化监管系统运维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5-816
项目名称:2025年翔安区环保网格化监管系统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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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与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