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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25 数据编号: 833813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十七局集团左云工程项目电力管道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左云县工程项目:本次物资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左云县旧城主要道路及管线改造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左云县住房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左云县旧城主要道及管线改造项目(第二标段:南北街)项目经理部。本次招标的电力管道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左云县旧城主要道路及管线改造项目(第二标段—南北街)位于大同市左云县旧城原南北街,标段总长约1641.284m,起讫里程:合同总价:6147.004755万元,红线宽度16米,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等内容。工期73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电力管道(DLGD-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或供应有经验的商家须具有《相关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生产能力:包件投标人需为生产企业,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浇筑设备及运输车辆,车辆设备均为企业自有,并提供相应资料证明;生产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4)财务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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