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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26 数据编号: 834543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瑞达大厦客户区空调管道改造项目(二次)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工程 瑞达大厦客户区空调管道改造项目(二次) 已由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瑞达大厦空调管道维修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吊顶拆除及恢复,阀门拆除及安装,管线、支架拆除及安装,灯具、烟感拆除及恢复,系统调试,竣工图出具等;原有吊顶、支架等可利旧的设备要做好防护并合规使用。
2.3工期: 170天(日历日,乙方收到甲方正式开工通知起计)。
2.4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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