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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27 数据编号: 834792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甘肃静宁县葫芦河裴麻大桥省控断面水质监测预警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静宁县葫芦河裴麻大桥省控断面水质监测预警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鑫润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的委托,现对静宁县葫芦河裴麻大桥省控断面水质监测预警站建设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网上投标竞价,邀请的竞标企业是“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含平台软硬件、新建1座水质自动站及辅助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监测站、视频监控、水、电等配套工程的建设,包括浮筒式取水器、取水管线、水质监测站、给排水等配套工程。站房按照集装箱一体式监测站进行建设,占地面积72㎡,监测项目包括 COD、氨氮、总磷、总氮及常规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建成后与市县监控平台联网(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完成。
3.预算金额:1060000.00元。
4.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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