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大发改【2024】6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597.60 万元,其中勘察估算价: 16.89 万元;设计估算价: 150.09 万元;建安工程估算价 6400.08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涉及府南路(平安大街至府西街)1572.355m 改造等配套建设工程,建设地点: 大名县主城区 。
2.2招标范围: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的深化以及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指导、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包含本工程涉及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竣工备案及整体移交,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567.06 万元。 2.3 计划工期:(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20日历天) 365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