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酒泉市2025年国家管网某单位智能管道监控采购安装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酒泉市2025年国家管网某单位智能管道监控采购安装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酒泉市2025年国家管网某单位智能管道监控采购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酒泉市2025年国家管网某单位智能管道监控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CT2025052802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智能管道监控采购安装项目。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23.35万元,含税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负责酒泉市国家管网某单位智能管道监控设备供货,安装,测试上线等内容。
2.2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2.3合同签订方式:单项采购合同,合同以成交人成交含税总金额签订,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审计。
2.4采购预算金额:123.35万元(含税)。
2.5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甲方指定地点)。
2.6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验收。
2.8施工及产品质量要求:提供的施工及产品质量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1.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1.3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以上是指一级)资质,且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照片。
注: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3.1.4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照片。
3.1.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以上是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③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④施工队伍2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
注:I.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相应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局出具的至应答截止时间止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II.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
III.1人多证仅计1人,同一组施工队伍内部、不同施工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
IV.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
3.1.6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监控设备安装施工)业绩,且提供的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20万元。
注:①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②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