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综合楼前道路整改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综合楼前道路整改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综合楼前道路整改项目,比选人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址: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2.2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投资估算:199,768.13元
2.5 工期:5天
2.6由于本项目内容涉及专业性较强、道路原因机械设备选取等较为复杂,投标人如有兴趣参与投标,请务必于2025年5月30日9:30到达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了解具体项目内容,由本单位人员带队进行踏勘,如未踏勘人员,请提前电话联系本单位(13618255291)了解项目情况。(如投标人对具体项目内容不了解,后续自行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从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合同总额超过8万元的业绩
3.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劳务资质。
3.4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现场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