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方林药业有限公司口溶膜生产线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方林药业有限公司口溶膜生产线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黑龙江方林药业有限公司口溶膜生产线设备采购(二次)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1808
1.3采购内容:真空搅拌脱泡机、制膜机、薄膜包装机、真空均质混合机、口溶膜实验机(详见采购文件)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1.5交货地点:方正县方正林业局兴业大街6号森工中药产业园区
1.6采购预算:4550000.00元(含税、运输等全部费用)
1.7质保期:1年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2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声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项目授权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函(或经销协议)
2.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