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山区上高街道(范家灌庄、魏家庄)区域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泰山区上高街道(范家灌庄、魏家庄)区域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区上高街道(范家灌庄、魏家庄)区域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502000035
交易编号:SJ-GC-20250529-01
2.2项目名称:泰山区上高街道(范家灌庄、魏家庄)区域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山区上高街道范家灌庄、魏家庄两个片区
2.4建设规模:在范家灌庄、魏家庄两个片区新建雨水、污水管网并对片区内重点路段积水点进行改造。其中新建DN300-500雨水管网约2700m,新建污水管网DN300-500约1700m,对片区内重点路段积水点改造及市政配套设施等。
2.5工期(标段)要求:6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情况如下:
一标段:泰山区上高街道范家灌庄区域排水防涝工程
二标段:泰山区上高街道魏家庄区域排水防涝工程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当同一单位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由招标人选择该单位所中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922.92055万元。其中,一标段为1032.845354万元,二标段为890.075196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2.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