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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3 数据编号: 843428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泉山区奎河片区雨污分流(泰奎大沟片区)工程—320311-38-08达标区排水管网清淤排查检测工程施工公告

 
泉山区奎河片区雨污分流(泰奎大沟片区)工程—320311-38-08达标区排水管网清淤排查检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山区奎河片区雨污分流(泰奎大沟片区)工程已由徐泉行审投[2023]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为徐州市泉山区河道管理所,招标人为徐州市泉山区河道管理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徐州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泉山区奎河片区雨污分流(泰奎大沟片区)工程—320311-38-08达标区排水管网清淤排查检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徐州泉山区。
2.2建设内容:对320311-38-08达标区内小区、小散乱等进行清淤排查检测。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对320311-38-08达标区内小区、小散乱等进行清淤排查检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合同估算价约427.4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附承诺书)。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b.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的清淤检测工程(工程内容含管道清淤和检测,否则不予认可,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指标,须同时提供可体现上述指标的该合同甲方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内容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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